作者:蘇緋雲博士
五十多年前,我初到美國時,商店禮拜天是不開門營業的。在我住的小城,禮拜三下午和禮拜六下午也是不開門營業的。街上行人很有禮貌,他們看見我這「外國人」會很客氣地和我打招呼「嗨!」。多數的人在禮拜天都會上禮拜堂去,只是,當我發現自稱為「基督徒」的同學,不一定知道自己信什麼時,我覺得有點莫名其妙。後來我了解,那些同學對「基督徒」的認識是一種「文化」的認識。對當時那些同學,「基督徒」差不多就等於「好人」。
我問他們為什麼是「基督徒」,他們不能解釋,只說他們從小就是基督徒。後來我了解,當時的美國社會是有「基督文化」的社會,並不是「基督徒」的社會。
我曾在火車上和一位中東來的乘客交談,他說「基督徒」不好,「你看,美國有那麼多人離婚」。原來他也以為美國是「基督徒」的國家!原來「基督徒」和「基督文化」是有分別的。當時的美國社會是有「基督文化」的社會,一般平民的家很少鎖門,起碼白天是不用鎖門的,我沒有聽過要鎖車門。謀殺、搶刧、強姦、墮胎是少之又少的驚人新聞。學校是十分安全的地方,學校的門總是大開的。
單身女子常和另一、二位單身女子一同合租住一個單位,沒有人會認為有什麼問題。但是,單身男女住在同一單位卻是問題。未婚生子是罕見的家醜﹐當有這種事發生的時候,那懷孕的女子常被送到另一個城市待產,小嬰兒出生後則交醫院去處理,讓有愛心的家庭領養﹐有時小孩到長大了才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雖然火車上那位乘客認為美國有很多人離婚,但是比起現在,那是少之又少的,婚前性行為也是不被認可的。
現在的美國社會,一般來講,與1960年代的社會,大大不同。年紀大的一談起,常搖頭嘆息:家門要常上鎖,晚上還要多加一道鎖,或是設了警鈴,車門也要緊鎖,天天都有謀殺、搶劫、強姦、性侵等新聞。更加上恐怖份子開槍到處亂殺人,槍殺案甚至進學校,殺害學生師長,連五、六歲小朋友也難逃災禍!墮胎變成司空見慣事,每天都發生,而且是合法的,是你我交稅的錢所支持的。過去幾年更加上「部份生產」(partial birth)合法。那是什麼?那是將子宮裏快要足月的小嬰兒,剪成一塊塊,然後一塊塊從母親的子宮裏鉗出來!
現在,兩個單身的女人(或男人)住在一個單位,人家會懷疑他們是否同性戀,而男女同居則被視為「正常」!青少年叛逆被認為是正常的,婚外情和婚前性行為十分普遍。中學生未婚有性行為,被稱為「性活躍」,是青少年正當的「實驗」(experiment)﹐未婚生子也無所謂,有的中學還設有育嬰室,方便那些十來歲的母親,一邊上學一邊養兒,而且,都是公家付錢的設備。
這個本來又自由又安全的社會,現在變成草木皆兵,連買東西也不安全,因為有人會在購物中心開槍殺人!關心自己和下一代安全的市民各有不同的建議﹐但是真正要處理的是基本的問題:
根基的問題是人生觀和世界觀,要處理人生觀和世界觀的問題就要處理價值觀的問題,而價值觀是基於「我是誰」的認識,「我是誰」就要問「我從何來?」在第一冊,我們已開始討論這課題,但因為我們每天被媒介報導影響,所以讓我們繼續處理一些或以為是事實,或以為是迷惑的課題。
2017年一月份「國家地理」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新年的第一期封面十分的引人注意,大題目是「性別革命」(GENDER REVOLUTION)。封面是一個孩子,全身粉紅色,連頭髮也是粉紅色。他(她)說:「 作個女孩最好之處是,我不需再假裝作男孩」(The best thing about being a girl is, now I don’t have to pretend to be a boy)。
他以前是男孩或是女孩?他生來是男或是女?「父母」雜誌(Parents ﹐封面註明這雜誌的目的是「健康的孩子,快樂的家庭」﹐healthy kids, happy families)。裏面有一欄是父母心得的交流(Parents 2 Parents),標題說:「父母為了變性在辯論時,孩子卻很不同,他們更能包容」。
一個母親說:「五歲的Colby覺得他是個男孩,讓他作男孩吧。我六歲的兒子說,那當然是合理的,就是那麼簡單,那麼接納。」
另一位母親說:「我女兒七年級時轉性,同校車上有一個女同學說,那你需要全新的服飾,第二天那同學送了女兒一件漂亮的衣裙和飾物。」(當然,那個所謂的「女兒」生來是男孩!)
一向以來,我們填表,或申請什麼,都要填一欄叫做「性別」。一向都只有兩樣,「男」或「女」。現在在社交網Facebook上面,有50個選擇!(有人把Facebook譯成「非死不可」!一笑!)
看到「國家地理」的照片和介紹,我真不知道怎麼翻譯那些「新性別」!只好將英文寫下一些與各位「分享」吧:Agender, androgynous, Cisgender, Gender Binary, Gender conforming, Gender dysphoria, Gender expression, Genderfluid,……genderquear, intersex……
看似好笑,但事實並不好笑。年前我已遇到一位事業很成功,但和丈夫離了婚的母親,她問我她六歲的兒子喜歡做女孩,怎麼辦?她說,她和兒子的老師說了,老師覺得沒有問題。我說不好笑,是因為我們的兒女正生活在這「性別革命」的時代。
想想,你的幼年兒子要轉性成女人,用女性賀爾蒙,然後動了手術,割掉男性生殖器!他長大後真會快樂嗎?轉性或變性的人自殺率比一般人高20倍!
可憐又可悲,多痛心!
我們可以做什麼呢?就像其他課題一樣,我們必需遵照真理。真理去哪兒找呢?我的汽車要用汽油,誰說的?誰決定的?當然,車廠說的,車廠決定的。設計汽車者當然是決定這車需用什麼燃料的人,合理嗎?創造人的,當然會決定一切關於人的事。這是為什麼我們必需知道是誰設計並且創造了人類,然後遵從創造者的話,合理嗎?
這也是為什麼那敵對真理,阻擋真理者,十分聰明,十分狡猾,牠知道最有效的敵對阻擋真理的辦法,是叫人以為沒有設計創造者。這也是為什麼美國的社會,雖然有那麼美好長久的文化,卻會在短短的五十年間,近乎全部崩潰。自從1960年代,公立學校不教聖經而教進化論,把進化的假設當作事實教我們的孩子之後,有目共睹,社會從內至外,一步一步瓦解了!
聖經的第一句:「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如果這是真的,那麼創造者的話和創造者所造的,是不會衝突的。意思是:聖經的話和科學的事實是不會衝突的。啊,你說,太絕對了!是的,人不可能那麼絕對,只有創造宇宙又管理宇宙的那一位,才可能那麼絕對!當我們發現聖經的話和日常所見到的物質世界不衝突的時候,我們可以很有把握的照著創造主的話生活。我們人生有目標、有把握,也就有智慧、有平安、有喜樂,們面對當今的所謂「性別革命」也就知道何去何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