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
(哥林多後書8:12)
有個人星期天照例去教會做禮拜,也照例從口袋裡拿出10元奉獻。有一次,當他把鈔票塞進奉獻箱後,忽然發現自己搞錯了,塞進去的其實是一張100元面值的鈔票。他很懊惱,就去找牧師,要求退還90元。牧師感到很為難,恐怕破壞了教會的財務制度。這個人無可奈何地說:「算了算了!就當我多給上帝90元。」
牧師回答說:「不,你並沒有多給,上帝只收到你10塊錢。」
上帝並不缺乏什麼。祂是神,是全地的主人。祂對人說:「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詩篇50:10-12)
神悅納人的禮物,乃是出於神的仁慈和俯就。受造之物原本一無所有,如果不是神的恩典,人根本不能給神什麼。神厚賜百物給人享受,人卻常常據為己有,還與神討價還價,神豈會悅納這種既不甘心,又不樂意的奉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