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寶
七月二十八日,英國的男嬰Charlie Gard去世了。這位十一個月大的嬰孩,在過去數月來成為了英國法庭上和世界新聞的焦點,引起不少爭議,也牽動了很多人的心。究竟小查理(Charlie)是誰呢?
當查理三個月大的時候,他被診斷出患有一種極其罕見的遺傳疾病「線粒體DNA減量綜合癥」,簡稱MDDS,導致他的腦部出現了無法挽救的損傷,並需要依賴呼吸器維持生命。查理的病極致罕見,相信他是全球第十六名的患者。負責照顧小查理的是世上有名的兒童醫院,倫敦大奧蒙德街兒童醫院,簡稱GOSH。這醫院專門治療兒科的奇難雜癥。GOSH的醫生認為查理的病情所帶來的傷害是無法復原的,使用儀器維持生命,只會延長他的痛苦。醫院應該關掉維持生命的儀器,讓他「有尊嚴地離世」(to die with dignity),才是查理的最佳利益。然而,查理的父母反對,並希望能帶查理到美國接受「核苷療法」(nucleosides),但這療法仍然在實驗階段。醫院和父母始終沒法達成共識,最後只好對簿公堂。
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在4月作出裁決,關掉維持生命的儀器,讓查理「有尊嚴地離世」,才是他的最佳利益。查理的父母在悲痛之際,並沒有放棄上訴, 甚至到達歐洲人權法院,可惜結果仍是維持原判。為了將兒子帶到美國接受實驗治療,查理的父母在網上籌得超過150萬美元。這案件引起了世界各地不同的迴響,甚至連美國總統和天主教教宗也提出關注,美國國會更給予查理和家人永久居留美國的資格。可惜經過了漫長的訴訟,拖延太久了,最後查理的父母也只得接受失去兒子的事實。
讀完這段新聞,看過小查理可愛的照片,不禁叫人心酸,也牽動了不少人的情緒、引發了很多的問題。究竟甚麼才是孩子的最佳利益呢?是尊重生命或是人的選擇?誰又真正明白甚麼是最佳利益?是有骨肉之情的父母,還是有專業知識的人士呢?
雖然我沒有所有問題的答案,但感謝神!聖經叫我認識全知道、並掌管一切的真神,生命也在他的手中。耶和華——你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教訓你,使你得益處,引導你所當行的路」 (以賽亞書 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