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孩被殺,上帝在哪裡?

作者:洪順強

今年7月19日溫哥華新聞報告,一名13歲女孩被發現陳屍本那比中央公園(Central Park)的密林中,後被警方確定是兇殺案。有人問了幾個與信仰上帝相關的問題,上帝為甚麼不看顧這位無辜的女孩?上帝的慈愛在哪裡?祂忍心這女孩被殺嗎?上帝是全能的,祂為何不去拯救她?還有,據說她是一個乖巧的好孩子,她這樣被殺真的叫人傷心難過,上帝為何不理?上帝在哪裡?讓我們從聖經看看其中解答。上帝的心意是賜福

聖經從開始的第一卷書創世記到最後一卷書啟示錄,都說明上帝的心意是賜福人,創世記1章28節說:「上帝就賜福給他們(人類的始祖),對他們說:『要繁衍增多,充滿這地,征服它;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所有走動的生物。』」又說:「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1章31節)」上帝喜悅人在大地上享受祂所賜的一切豐盛,祂創造人及萬物後,把人安放在伊甸園,就是人所認識的樂園。

以賽亞書45章18節說:「創造諸天的耶和華(上帝),製造成全大地的上帝,祂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上帝願意人在地上過著一個平安喜樂與上帝同在的生活。

最後一卷書啟示錄論到上帝要為人在不久的將來造一個新天新地,聖經啟示錄21章1-4節說:「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罪惡過犯使無辜人受苦受害

聖經創世記告訴我們,上帝起初所創造的世界是完美的,人當時所住的世界是沒有死亡、沒有罪惡、沒有苦難的。但後來始祖離開了上帝,不聽祂的話自行其事,濫用了上帝所給人的自由意志,選擇聽了魔鬼撒旦的話犯了罪,於是人類便有了罪。人有了罪就產生不同的罪行來,有大的有小的,但嚴重起來犯罪的人卻使無辜的人受苦受害,正如創世記第4章記載了第一個無辜受害的人。這一件兇殺的事竟然是發生在家庭裡,有一位名叫該隱的人,他的弟弟名叫亞伯、是蒙上帝悅納的,但該隱卻嫉妒他,後來竟找時機殺了他,無辜的亞伯就死在親哥哥的手裡了。世界歷史中,有無數無辜的人受苦甚至受害,我們先要知道是因為人犯罪的緣故,只要罪惡仍然存在,世人是仍要面對無辜受苦受難事情的發生,最重要的是我們有沒有出路。

上帝至終會刑罰犯罪的人

該隱殺亞伯時,上帝在場嗎?當然在,祂是無所不知的,祂後來問該隱:「你的弟弟亞伯在哪裡?」該隱當時逃避地回答:「我不知道;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嗎?」雖然好像沒有人知道,但上帝看見了,上帝說:「你作了甚麼事呢?你弟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呼叫。」聖經還記載了很多無辜人受苦受害的事,上帝知道人一切的事,故此基督徒也深信上帝知道那位13歲女孩被殺的事。那麼我們會問:祂為甚麼不刑罰犯罪的人?

上帝知道該隱犯了罪,祂並非沒有行動,祂審判該隱說:「現在你要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也不再給你效力;你必在地上流離失所。(創世記4章11-12節)」上帝並沒有縱容該隱犯罪,當時的刑罰對該隱來說是不輕的,「該隱對耶和華(上帝)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擔當。 看哪,今日你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我要躲避你的面;我必在地上流離失所,遇見我的,都要殺我。』(創世記4章13-14節)」上帝審判人的真理,原來全本聖經都有很多記載。所以,我們不要以為上帝不會刑罰犯罪的人,只不過祂的刑罰不一定是現眼報,我們華人流傳一句話說:「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只是時辰未到。」救主耶穌基督將會第二次降臨地上,祂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示錄22章12節)」

13歲女孩被殺的事,我們當然期望警方快快破案,把犯罪的人乘諸於法,恐怕受害人更多或犯罪的人逍遙法外。基督徒更相信即使今世不能破案,那殺人犯的良心會不好過,並且有一天要面對上帝的審判,其所作所為是無可遁形的。主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馬太福音12章36節)」過去歷史中發生過無數沒有破的冤案,你知道上帝在容忍著嗎?聖經中有一位詩人也曾經因著惡人抱不平,他說:「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他們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詩73篇3-5節)」但當他懂得從終極去思想時,他說:「直到我進了上帝的聖所,才明白他們的結局。」
又說:「看哪!遠離你的,必定滅亡;凡是對你不貞的,你都要滅絕。(詩73篇17、27節)」

上帝在等待人悔改

也許我們都很想上帝出手擊殺惡人罪人,聖經雖然也曾經記載了不少上帝出手擊殺犯罪的人的事蹟,例如聖經創世記第6章記載上帝用洪水審判當時世代的人的事,而世界各地歷史中也有記載有關地球曾發生洪水的事。又例如列王紀下19章中記載亞述王曾帶重兵圍困耶路撒冷,上帝一夜之間擊殺了18萬5千亞述大軍,這件事在考古中也有蹟可尋。

但聖經說:「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詩130篇3節)如果人一犯罪就被上帝擊殺,恐怕我們每一個都死定了,因為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羅3章23節)我們每個人從小到大的貪心、自私、自以為義、驕傲自大、嫉妒、怨恨、不饒恕、沒有節制……數不盡的過犯,上帝是有足夠理由刑罰我們的,但上帝還是忍耐著,祂等候著我們悔改歸向祂。

上帝如果要殺一個人是何等容易,但上帝是慈愛的,聖經以西結書18章23節說:「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也許上帝也在等待那殺死13歲的兇手悔改,如果那殺人兇手是你的兒女,你也希望他們悔改,對嗎?

但是,上帝同樣要審判我們每一個人,誰能擔當得起呢?感謝主耶穌基督,祂不單曾經無辜被殺,而且是為我們的罪惡過犯被殺,祂成為代罪羔羊,祂死後復活,顯明祂是真神是救主,祂正等待我們悔改,你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