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守」與「揮灑」

作者:志雅

近日我們教會邀請到神學院的一位老師到我們教會分享信息,我們教會的讀經進度讀到《但以理書》,所以就詢問老師可否分享《但以理書》裡的內容。老師於是用《但以理書》一章8-9節「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神使但以理在太監長眼前蒙恩惠,受憐憫」,作為核心經文,以「信仰的『持守』與『揮灑』」為標題,在主日崇拜裡講了一篇對我們很有啟發的道。我們在神面前重新立定心志,不只要聽神的話,還要與神建立更親密的好關係,因為貼心、聽話、而且自動自發的孩子最可愛,也最惹人(神)憐愛!

信仰要如何「持守」與「揮灑」呢?

基督徒要持守神的命令與教導,這是必須的,因為神設立律法的目的是要叫人知罪,且因為認知到罪的代價就是死,但靠自己實在是守不了,也達不到律法的要求以免死,進而會想尋求罪得赦免之法,讓人脫離罪的綑綁。但是若只是小心翼翼地守著規條,很容易讓人陷入文字的死胡同裡。聖經指出:「……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着「字句」,乃是憑着「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後書三6)。聖經新普及譯本將這一段翻譯為:「祂使我們成為祂新約的僕役。這約並不是律法條文的約,而是聖靈的約。舊約條文以死亡告終,但在新約裏,聖靈把生命賜給人」。

「聖靈把生命賜給人」,這是何等大的奇事啊!主耶穌啊,感謝您與聖父差派聖靈來,應驗了聖父的應許:「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三十六26-27)
主耶穌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三8;八32-36)聖靈是何等地自由自在啊?聖靈如風,有聖靈內住的人,因著聖靈的自由,也要自由起來啦!

感謝神,讓「誠心願意」接受主耶穌代贖之恩的人都有新的靈。藉著聖靈的引導與幫助,我們可以持守律法的精義,藉由神給人的自由意志,在聖靈的引導下,人可以自由地揮灑神給每一個人的自由與恩賜。
聖經說:「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而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着自己說的」,「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約翰福音七17;腓立比書二13) 。

啊,我願學習效法但以理在神面前立志,保守自己不沾染污穢,且要自動自發地「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做工」(帖撒羅尼迦前書四 11),把做工後結成的果子,安靜歡喜地帶到神的面前,與神共歡,享受人與神甜蜜相交的美好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