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並不關乎品味

作者:曾浩斌

最近,我有機會重讀唐慕華的《讓孩子到我這裡來》,這本書特別值得我們教會裡關心青少年的人們閱讀,讓我分享一點關於崇拜和品味的想法。

關於崇拜的事情,教會所能做的最壞的事情﹐就是根據這些兒童或青年的口味來選擇音樂和崇拜風格。原因是顯而易見的,但許多教會似乎忽略了它。我們不應該根據兒童或青少年的口味和偏好來選擇,因為他們的品味還沒有完全按照聖經的真理來形成。換句話說,我們不應該以一個討好他們的角度來選擇崇拜的音樂和崇拜的風格。

一些教會可能會認為,通過使用新的風格,他們可以吸引更多的年輕人來。如果我們這樣做,我們可能會妥協了我們基督徒的立場。唐慕華用一個如何學習跳舞的例子來說明她的觀點:「如果我們想學習一種民族舞蹈,那些教導這種舞蹈的人不會為我們而改變舞步,反而是我們要和他們一起練習,從而使我們能養成他們那種藝術的習慣。為甚麼教會拋棄她的習慣和藝術,更深入地説,為甚麼教會拋棄自己另類群體的身分,而不是歡迎我們的孩童和鄰舍進入我們的舞蹈,幫助他們學習那舞蹈?」

對那些教會只關心品味,他們有可能被捲入這場「崇拜的戰爭」。很多時候,這戰爭有兩個陣營:

「傳統」與「現代」的風格。面對這個問題,解決辦法通常是按年齡分隔會眾。「通常是將年輕人和年長者分開的結果,令年輕人失去長者的智慧、經驗和對信仰生命的理解﹔長者則失去年輕人的活力和熱誠。從其他很多方面而言,這樣區分崇拜風格破壞了真正的群體,而這是年輕人屬靈成長所需要的。」

在北美華人教會中,這種分離尤為突出。普通話或粵語崇拜的大多數人比較年長,英文會眾通常比較年輕。當然,我在談論一般情況,時下都有教會不遵循這種分離。

唐慕華認為,這分開「令我們停止成為教會,因為這強調一個虛假的印象,以為崇拜是關乎品味,而不是獻上我們最好的東西去讚美一位配得的神。這樣做似乎也在推崇那種「販賣者/消費者」的態度﹐而且令「傳統主義者」不能對信仰有新的表達﹐又令「當代主義者」脫離與歷代教會的延續性。還有,教會的成員不會學習為了照顧群體中的每一位而欣賞多種音樂風格。而且,所有這些結果都加強了年輕人—和敎會—那種自戀的自我中心,妨礙真正的見證、對鄰舍的關心和與世界的接觸。」

音樂風格往往是各種崇拜聚會的分界點。唐慕華認為兒童和成人可以學習如何欣賞彼此的音樂。她用了一個小男孩的例子。 這個男孩可以靜靜地坐在崇拜聚會中跟著崇拜。她寫道:「當然,不是每個這種年紀的小孩子都可以那樣安靜地專注,但我們應該盡可能期望、鼓勵和教導。如果孩童在家裡花些時間學習崇拜的元素,而不是觀看那些瘋狂的電視節目—這些節目令他們來到神的家時不能安靜、敬畏地尊重、喜樂地歡慶、真正地感興趣—那會怎麼樣?」

現在令我們分心的可能不是電視,而是我們的智能手機。隨著新技術的普及化,即使是年輕人也擁有自己的智能手機。這些智能手機往往使我們不能安靜下來專注於從上帝而來的恩典源頭。

當不同年代的人聚在一起崇拜時,他們可以相互學習。「教會不應該改變自己的音樂和崇拜形式來討好年輕人,而應該教導年輕人明白為甚麼年長的成員珍惜某些歌曲和詩歌,為甚麼禮儀的一些部分如此有意義,我們在崇拜所做的不同事情有助我們聚焦在神身上,並個別和集體地培養我們屬靈的生命。同樣,我們也應該鼓勵年輕人繼續為我們的崇拜計劃小組帶來新音樂,這些新音樂能夠發揮同樣作用,讓我們使用這些新的崇拜工具教導年長的成員。」

還有,卓越是一個要求﹐而不是可有可無的。因為「如果我們的孩童看不到我們在崇拜中將最好的獻給神,也不參與其中,他們便不會學懂在生命中以最好的尊崇神。如果我們的崇拜實踐容許他們成為被動的旁觀者,或者要他們投入無力的單調﹝無論是任何風格﹞中,他們便不會學懂,作門徒是要背上十字架的。」「編排崇拜的人,要問的最重要問題是﹐我們怎樣才能以最好的方式榮耀神。這與風格無關,這是一個合宜與否的問題。」

你知道如何判斷崇拜材料合宜與否呢?盼望讀者記得崇拜並不關乎品味,我們努力讓會眾成為一個全面的、有意識的和積極的參與者。

參考:

  • 唐慕華、陳永財譯:《讓孩子到我這裡來》;香港: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2008,78-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