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志雅
有一個慕道友曾這樣問教會的牧師:「如果耶穌是神,而且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話,祂一定事先就知道自己死後還會復活,所以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事,就沒有什麼了不起,沒有那麼偉大了,因為忍一下痛苦,就好了嘛,這樣的死有什麼意思啊?!」
這位慕道友問這個問題時,頗有「耶穌之死,似乎是玩假的,好像玩一場遊戲」之意。牧師沒有馬上回覆這位慕道友的問題,因為之前沒有人問過他這樣的問題。牧師回去後,反覆思量這一事,並且將這問題寄給一位神學院老師,一起探討這位慕道友的疑惑。這位神學院老師用很有智慧的話回覆:「如果你預先知道自己要死了,而且會以很痛苦,慘絕人寰的方式死去,雖然死去三天以後會再復活,你願意去為根本就不值得你這樣做的人去赴死嗎?」
我們有時會以為自己很聰明,以為自己隨便提一個問題,就能將幾千年前發生的事實背後的神聖意義推翻。但有時當我們在提問題時,真的知道自己在問什麼嗎?至於耶穌受死到底偉不偉大,有沒有意義的問題,就讓我們回到「歷史事件」的場景裡,這樣就能得到解答。
聖子耶穌在上十字架的前一晚上,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同去客西馬尼園禱告,在禱告時,他想到即將受死,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就對這三個門徒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警醒」,然後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跟天父上帝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他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馬可福音十四33-36)
耶穌在世上時,祂對自己的死,是很嚴肅以待的,完全沒有「遊戲人間」之意。祂以「完全的神」與「完全的人」的身份來到這世上。但祂為了代贖人的罪,不惜自我設限,將自己的神能限制住。「儘管祂是上帝,他卻沒有把自己與上帝的同等看為是要緊抓不放的。相反,祂放棄了自己神聖的特權,取了奴僕卑微的身分,降生為人。祂以人的形體出現,為順服上帝而自甘卑微,又像罪犯那樣死在十字架上。」(新普及譯本,腓立比書二6-8)
耶穌活在世上時,是一個完全的人,他會哭、會餓、會痛、會憂傷、會憤怒,如同你我一般,只是祂沒有犯過罪!耶穌知道自己會代替世人受死,基於人性,祂也有「怕死」的時候,但祂對世人的愛是那麼的完全,就把懼怕除去了(約翰一書四18)。因著這樣的愛,耶穌戰勝了死亡,打破人因為罪而被死亡捆住的枷鎖,把人從走向滅亡的路上導回,且在願意接受這無價救恩的人的敵人面前擺設筵席,向敵人誇勝,且使接受救恩的人的「福杯」滿溢。
耶穌來到這世界上來,是為要贖人的罪,以「無罪之身」來代贖有罪之人的罪,用祂的「苦杯」,使願意接受救恩者得到「福杯」!如果你是耶穌,你願意代替世上的罪人上十字架受死嗎?根據歷史的記載,耶穌願意,那你呢?基督耶穌的愛,就在此向你我顯明了!
若不願意接受上帝為了愛,用自己的愛子的「苦杯」來換取的「福杯」,那這樣的人,只能喝自己的杯了,但自己的杯裡到底盛了什麼呢?這就值得我們好好琢磨琢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