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的杏樹枝
“烏鴉”在聖經希伯來文中被稱為orev(עֹרֵב)。許多人不喜歡烏鴉這種鳥類,因為它們似乎是黑暗與死亡的象征,想到就令人害怕。烏鴉的希伯來文orev與erev(ערב)有關,後者的意思是“夜晚”,似乎在希伯來文化中,烏鴉是一種屬于黑夜和黑暗的鳥類。事實上,聖經中多次出現關于烏鴉的記述。
烏鴉是整本聖經中第一次被提到的鳥類,記述在創世紀8:7中。當挪亞時代的洪水肆虐大地40天之久後,挪亞首先放出一只烏鴉去探測大地上的洪水是否消退了。而聖經中最知名的關于烏鴉的記述在列王記上17章中。因著以色列人的悖逆、拜偶像,神的怒氣向他們發作,降下嚴重的旱災和饑荒。但神在其間也拯救了一個敬畏神的人,即先知以利亞。神指示他逃往東邊的基立溪旁,在那里,神差遣烏鴉保障以利亞的存活,“烏鴉早晚給他叼餅和肉來”(王上17:6)。烏鴉是很聰明的鳥類,神就使用它們去完成拯救以利亞先知的工作。
盡管在利未記11:15中,烏鴉被歸類為不潔的動物,但它們在神的手中,忠實地完成神要它們完成的工作,成為以利亞先知可以依靠的。而反過來,神也信實地供應祂所創造的這些鳥類,正如主耶穌提醒我們的那樣:“你想烏鴉,也不種也不收,又沒有倉又沒有庫,神尚且養活它……”(路12:24)神以祂的權能托住萬有,也維系萬有,即使是一只小小的烏鴉,也都能被祂所使用,亦被祂的恩典所護佑,更何況我們人呢!我們不應當更要追求明白神的心意,多多地為每天所經歷的恩典向神獻上感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