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爭議與假新聞

˙盧維溢˙

過往三個月,香港因為政府意圖修改「逃犯條例」引發社會上百萬人對自己人身安全的擔憂而上街遊行,繼而由於警員先以武力驅散人群,導致有些年紀只有10多20歲的年輕人用激烈抗爭手法反擊警員,形成支持和反對政府立場的兩方強烈對立,使當地不少家庭和教會產生龐大、甚至不能修補的意見分歧。不單在香港如是,連在加拿大和美國的華人社區也發生類似的情況,這是非常令人心痛的
現象。

令惡劣的情況火上加油的是:雙方都搜集到大量叫自己振振有詞的新聞報導和網絡視頻,足以指斥對方的見解或立場是錯的。我們需要問的是: 若只是為了個人的利益,為何數以千計的公務員(包括高級官僚的政務官和行政官)不怕被「秋後算賬」或自毀前途,公開集會反對特首過往兩個月的應對言詞和手法呢?若只為個人打算,為何包括大律師的二三千個法律界專業人士穿著黑色外衣在街上遊行提出危機所在?為何醫院的醫療人員、航空公司職員穿著制服,冒著可能將會受僱主懲罰而參與示威或抗議行動?

這局面使我不得不寫這篇文章去和大家思考,希望讀者們透過探討自己對認識社會事情的態度,去安靜地反省自己的立場。

過往15、20年,我經常參與社會議題之評論,包括寫時事專欄和上電台講時事,當中領略了一些心得,希望盡量帶著信仰的立場來作客觀的講述,無論事件是關於加拿大、美國、香港或其他國家的事情,能幫助讀者(尤其是基督徒)藉著羅列所有已知的資料去尋找比較正確的判斷,心意是以正視聽。衷心盼望讀者能同樣以開明的心態來閱讀和聆聽有關社會爭議的消息。

社會大眾若普遍沒有探求世上事件真相的意慾,只求看、聽到令自己開心快樂或證實自己立場的新聞,稍有爭議的新聞就避而不談,而傳媒只報喜不報憂、只為了收視率而選擇立場,那麼這樣的社會永遠不會看到真正的進步,歷史也很難揭露很多事件的真相。作為基督徒,我們不禁要問:聖經不是多處提及信徒需要追求真理嗎?認識、明白世上真實的事物(約14:6;詩119:151),目的是要見到神的公義臨到人間,這是信徒讀舊約先知書和新約啟示錄應該領略到的主題。

基督徒看和聽新聞都應該帶著這種觀念:尋找真相的目的是求彰顯上帝在聖經所定下的公義。當然,我們所用的方法和其中過程也需要盡可能遵守該社會的既定法律原則。所以,原則上基督徒都是本著奉公守法的心態去判斷所有社會事件,從而達到一個正確的立場。在大部份的事情上,信徒都不難做到的。
除了求真的理念,我們也要從事件當中的各方面之動機,去考慮事件的整個過程,而不是只執著談及當中的一兩個畫面和兩三句說話,換言之,需要有對整件事情作一個宏觀的理解才可作定論,以求不致有所偏頗或明顯的偏差,千萬不要急促地下定論,以為速戰速決就是解決問題之道,因為就算私人、個人的問題亦不一定是簡單的事情,更何況是涉及社會上眾多人的事情。

另外,當中牽涉到的所有人,他們的理想和個人利益的衝突也是我們考慮的重要因素。世人皆罪人,社會大事極有可能因為個人利益的緣故使有些當事人隱瞞事實,以致觀眾和讀者都被欺騙!這就是現今為何「假新聞」是社會關注的一個重要議題。所以,現今我們在網絡上看到聽到的,會有可能是帶著欺騙觀眾和聽眾的動機而傳出來的,我們要小心眼睛可能被騙,我們聽到的,有可能是言者刻意誤導聽眾,使言者得利或立場有利!因此,不要單靠兩三張圖片或錄影片段就馬上作結論,應該繼續用時間探討真相。若要分辨真假新聞、社會上的公義與邪惡,就很需要花時間努力跟他人討論、反覆思量,才作某程度的判斷。甚至有時候就算作了定論,在更多資料被大眾確認之後,也需要修改以往的定論而重新探討。

我們若重視自由和民主,希望所生活的社會是真正尊重民意、人人平等(真正法治的內涵),那麼,我們都應該重視和尊重公眾言論自由的權利,並且抱著求同存異的態度去聆聽他人的意見,甚至聽取與自己立場對立或十分不同的見解,這是歐美國家過去400多年的歷程,值得我們認真地學習、體驗。這種求同存異的態度,其實也在加拿大和美國的憲法中表露無遺,這是加美兩國不少國民因而自豪之處。

耶穌基督的教會在過往500年因為堅持對世上事情真相的追求,其實也經歷過與社會權威對話,但由於結果不成功,迫不得已要與權貴對抗,體驗過無數次的挑戰和迫害,當中也有基督徒因此受苦或殉道。這些都是反映出基督徒為了遵行聖經教導的事跡,無論因為缺乏足夠的知識以至行徑有錯,都成為後世的借鏡(引以為戒)或模範(作為榜樣),例如16世紀之德國牧師兼神學家馬丁路德和逃亡瑞士的加爾文(Jean Calvin)、20世紀中葉的美國黑人牧師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之公民抗命的先例,這些人物都值得每個基督徒面對現今社會問題時深思和反省。

願《聖經》箴言21章(第21和3節)的金句成為信徒生活的座右銘:「追求公義仁慈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