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木
2022-05
相信大多數的人在生活中到了某個階段,都會問自己兩個問題。第一個是「我是誰?」,是身份的確認,也許因為環境的改變和需要,不期然帶了不同的面具,最終是迷失了「真我」,「我是誰」不是外在的身份,而是內在的「自己」。第二個是「我在做甚麼?」,當時日過去,生活也許變得因循,無論順境或逆境,只是着眼在「得與失」,而忘卻了背後的意義和價值,又或許是我們喜歡講的「初心」。我相信無論是所謂「世俗」或是「全職事奉」的工作,都會出現這樣的場景,尤其是身心俱累的時候。
由「社會」工作轉往「事奉」工作,筆者在宣教十多年的體驗中也出現過幾次的迷惘。當教會的弟兄姊妹或支持者抱着欣賞甚至羡慕的眼光看我踏上工場的勇氣,尤其到一些第三國家事奉,幫助建立當地的群體,都理所當然地覺得我會為神作一番「大事業」,頭上像配戴了明亮的「光環」。甚至在述職的時候,肢體們都期望聽到扎心的分享,筆者潛意式都有點壓力,只講一些大家想聽到的,而不是反映最真實的一面。另一個極端,就是把場景所遭遇的困難放大,讓人覺得「你真是不容易啊!辛苦你為主擺上的勞苦」等等。當踏上工場一段時間後,生活的起伏會漸漸趨於可預見的「平淡」,例如學習當地語言,適應天氣、環境、交通、禁忌等等。若是事工是比較事務性的,更容易變得流水作業,並沒有恆常驚天動地的「屬靈爭戰」。筆者主要的事奉包括行政、扶貧項目、協助當地教會與牧者領袖同工、大學生宿舍督導與牧養等,當過了兩三年的時間,所出現的困難或張力,性質上在香港工作也差不了多少。最大的分別是神把我放在這場景有甚麼意義?我對當地人又有甚麼作用?所以便出現了本文首段的兩個問題來對自己的反省。
聖經說「按着我們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這是一個過程,從而不斷發現內裡的「真我」。我的動機是按聖經的教導?所說的話是為得人的稱讚或口是心非?教導別人的是否自己也「相信」?最終是會以面具示人來保護自己和達到目的。「我是誰」應是「我在神面前是誰?」,以祂的名在異地生活事奉。經過十多年的宣教生涯,我的總結是「蒙恩的罪人,主所愛的小僕」,因為罪仍是每天都會面對的,無論來自私慾、世界或魔鬼,若不是蒙恩是不可能靠己力勝過的。第二個問題是反省對人和事背後的價值觀和關係。「值得嗎?」是經歷後的反應。特別長期處於相仿的現實中,容易讓人變得麻木,忘記了初心,只希望順風順水安然渡過。主耶穌說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是朝向祂給我們的異象(每人都不盡相同)。正如主禱文中「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筆者在失敗中才領略到主的旨意,在以後的事奉上更讓自己謙卑和不以取得成就為目的。這不代表為失敗作藉口,剛好相反是給自己更勇敢地向前走,因為知道「神所愛的祂必管教」,過程當然是痛苦,但卻更清晰自己的動機和心態。對人方面,要學習放下論斷、自義和爭競,是一生的功課。主耶穌面對人間罪惡的挑戰,是以柔和與謙卑,而不是以權力和身份。為此,筆者深受神的厚愛,更加了解「我是誰?」,一個以神為神的生命才是自我生命的原點,假若沒有神的生命,一生也只有在這問題上打轉。對處理每件事或對待每個人,背後也是內心核心價值的彰顯:是否重視神所賜的生命?是否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聖靈所結的果子是否紮實的?感謝神呼召了不配的我,在不同的人生階段認識祂更多。詩篇139篇充分表達了詩人對神的認識和敬畏,願意以這詩篇最後兩節作為這分享的結束:「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裏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139: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