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言
最近遇上了一次,與外界突然切斷了聯繫的經歷。話說與我形影不離的手機,放在手袋中,因水瓶滲水,手機「受潮」了,「失靈」了,「死」了,只見一片黑暗!重要的事,要立刻處理的事,瞬間都無能為力。因為人在旅途中,連個備份可用都沒有,連親人的聯絡電話號碼都記不起來,不切斷也得切斷了!
忽發奇想,若我離世那一刻,也是如此突然,一切兀然而止!我平生很重視的人、事、物,在一剎那間都徹底割裂了,不留一點痕跡,就此一別,連揮一揮衣袖的機會都沒有。「靈魂」與自己的「肉身」,也即時失聯了!那麼我將「魂歸何處」呢?人生充滿了斷、捨、離,但如此徹底,卻只有「死亡離世」才做得到!
到了我這把年紀,我會講一句:
「生平無大志,只求有『五得』!」
吃得下,睡得著,笑得出,做得來,與上帝「得」有直接而親密的關係,共五項訴求。
前四項先行,是因為看得見,也是日常必須的,天天都遇上。排名最後的一項,並不是「最小」的,The last but not the least!反而是「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是歷久常新,通往永恆,永不切斷!
這「永恆」該從什麼時候算起呢?是從死亡那一刻開始嗎?倒不是!是從相信耶穌,接受耶穌為個人救主的時候,便開始踏入永恆之路。通入永恆之路,並不能世襲,就算親如父子,當牧師的爸爸,即使多麼愛兒子,也不能把這種與耶穌個人的關係,傳給自己的兒女。
有人相信耶穌是歷史風雲人物,他的出生年份,開啟了人類歷史的新紀元!世界上任何國家、地區,都得稱現今為2023年。
但承認耶穌為歷史風雲人物,還未算得上是信耶穌,信耶穌的第一步是承認自己是罪人。「罪人」一詞,令人反感,我怎麼可能是罪大惡極,作奸犯科的罪人呢?
但其實「罪人」一詞,就是人的內心有一點點不潔,例如只是有丁點兒妒忌、自私、貪心的念頭,別人是看不出來的,但上帝倒是明察秋毫,祂能閱讀人的內心和思想!正如一杯清水,滴入一小滴墨汁,就全都黑了!
講過一句謊言、一句故意誇張的妄話,或是一句有意抹黑別人的言語,雖別人不察覺,深信不疑,但一切惡行都可以從一個意念開始、言語可以殺人於無形,甚至進一步將惡念付諸行動。
這一切都是因為始於人類始祖犯罪,於是人人都有了犯罪的基因DNA,不用教導,自出生即有犯罪的傾向和罪性了。筆者曾任教師,見過一些少至兩歲的孩子,就天生懂得用言語陷害污衊同學!實在猜不透他們小小的腦袋,到底在想些什麼呢?
上帝造人之初,是照著上帝自己的形像和樣式創造的,光明、聖潔、尊貴、榮耀,應該是人類的「本相」。但人類始祖犯罪以後,聖經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一點點的罪惡,就足以破壞了人原來尊貴、聖潔屬神的形像,正如一小滴墨汁染黑了的清水,怎麼能回復潔白如雪呢?唯有願意靠著二千年前在以色列國耶路撒冷城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神子耶穌基督,祂替我們受了罪的刑罰,以致過去、現在、將來一生的罪惡都得以清除淨盡了。
不但如此,還要相信耶穌基督三天後死而復活是一件真確的事,這才算是完全確實的認信!因為只有「神子」才具有復活的能力,歷史風雲人物,絕對不能做到「死而復活」的。
也有人相信,只要自己積陰德,以愛心待人,日行一善,不斷修行,樂於捐獻等,做得比眾人更積極、難道還不夠稱得上是「義人」嗎?
很多宗教都是靠「己力」修身,為何基督教要獨樹一幟?要靠「他力」呢?是為了標奇立異嗎?這倒不是,靠己力,總會發覺自己有「力有不逮」的一刻,即使極有愛心的人,也會出現有自私的一剎那。我記得年輕時帶著兩個幼小的兒女往泳池游泳,有朋友的一位小孩也跟著去,從水裏上來的時候,因僅有兩條毛巾,我就很自然地把毛巾披在自己兩個孩子的身上,朋友的孩子就濕著身體入更衣室。忽然間,我恍然大悟,一向被稱為有愛心的我,竟會如此自私!
一點自私之心,也可以發酵,無形中把罪惡擴張!這種事在人類歷史上還見得少嗎?世上若有「完人」,神子耶穌基督也不需要到世間來走這困苦憂患的卅三年了。
今夕何夕,令我想起生平無大志,只求與上帝建立直接而親密的關係,才是『五得』之首,看似志短,其實是把握並得着了耶穌基督寶貴的救恩與應許: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