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向陽
人的愛有條件
人的愛帶著條件,我們樂意去愛一些值得我們愛的人。故此,深愛對方的情侶,願意相守一輩子,又發誓貧富與共,至死情不渝;而父母願為自己的親生骨肉盡心盡力,任勞任怨而不以為苦;甚至能為搶救正在險境中的兒女而奮不顧身。
人的愛也會被環境改變。如:雖曾發誓愛情永不改變,一旦長時間分離,能不愛情漸淡,能不因對自己心儀的異性而思變,仍能堅持等待舊愛的又有幾人?而父母肯為自己的骨肉勞碌和犧牲;但是,有那一位父母肯為別人的兒女,甚至仇人的兒女犧牲?又有誰能憑自己的努力與意志,去愛那些逼迫自己的仇敵?
況且,縱使世間有最肝膽相照的知心伴侶,最難得的愛情,完全無私充滿愛的父母,但當死亡一旦來臨,就不能再去愛了,能不令人嘆息?
神的大愛超越時空,不計代價
人的愛有條件、會改變、更會因死亡而中斷。但是,創造宇宙萬有、三位一體、宇宙唯一的真神耶和華,祂的大愛卻是超越時空,永不改變。神在我們軟弱犯罪、叛逆祂、抗拒祂,甚至不認識祂的時候依然深愛我們,而且愛我們到底。
請看,當神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為擔當世人罪孽,被鞭打得體無完膚,鮮血淋漓,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連父神也因祂所背負世人罪孽而對祂掩面不看,處於極度痛苦中,垂死的神子還向父神發出響徹空際的呼求:「父呀,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神子捨身之愛,的確比天還高,比深海更深,如此徹底犧牲大愛,能不令你、我感動淚下?
親愛的朋友,你怎能漠視耶穌基督的救恩?無論你現今光景如何,耶穌依然愛你,只要你肯接受祂的救恩,認罪悔改,你的罪孽立時得著神的赦免,並得著神所賜的永生。
耶穌基督不但為我們死,也為我們復活
當耶穌被釘死十架時,天地同泣,「遍地都黑暗了」,「日頭變黑」,「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馬太福音27:51-54)
耶穌基督不但為我們死,也為我們在死後三天復活,好叫我們因信靠祂而被稱義。耶穌基督的復活,意義極度重大,因為﹕
1)證明耶穌基督的確是永活的神
這也是基督教與其他宗教不同之處。其他的宗教的「教主」,都是一個會死亡的人。只有耶穌基督敢直稱自己是神,因為祂的確是神。就如使徒保羅指出:「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3-4)
2)耶穌基督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
使徒保羅又宣告:「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15:14-15、17-19)
3)基督復活證明祂已經勝過死亡的權勢
故此,凡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也會復活。因為「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15:20、22);而主耶穌也曾親口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翰福音11:25)。這是多麼令人振奮的盼望!
看到這裡,可能你會說,請把耶穌復活的證據告訴我。
親愛的讀者,請看:
1)空墳墓就是主復活的明證
因耶穌曾多次預言自己會被釘死,並死後第三天復活,故此長老與祭司派兵丁,嚴密把守被巨石擋住的墳墓,以防備門徒偷取屍體。聖經記載,當門徒聽見婦女說「巨石被挪開,主的身體也被挪去,不知道放在那裡」時,門徒趕快跑到墳墓查看,「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約翰福音20:6-8)
這段經文非常重要,因為有誰會在偷屍後,仍會把裹屍布重新捲如原狀?還有,誰會偷屍?羅馬兵丁絕不會知法犯法;況且把守不嚴,屍體被偷,他們還會被處死;婦人連巨石都挪不動,當然無法偷取;而門徒早已懼怕得四處躲藏,遑論要合力挪開巨石,驚動守兵,惹殺身之禍了;祭司長老更不會偷屍來助長復活之說。由此可見,耶穌的確已從死裡復活了,而祂復活的靈體已超越空間的限制,能穿越過那緊緊包裹的細麻布。
有不信之人說,耶穌只是昏迷,甦醒後自己走出墳墓。這論點不攻自破。試想重傷、大量出血昏迷的人,沒有食物和水救援,還被裹屍布與百多斤香料從頭到腳密不透風緊緊包裹著,請問重傷者還能存活?還能自己解開裹屍布,再把它捲好,又能滾開擋在墓口巨石,走出墳墓,又能不被當時正在全神貫注看守墳墓的羅馬兵丁發現?又如何能走幾里路向門徒顯現?此外,「幻覺」、「認錯墳墓」等等都是無法成立的說辭。
2)多人親眼看見復活後的耶穌
耶穌復活到祂昇天的四十天中,曾多次向門徒並眾人顯現,保羅如此詳細記載:「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門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哥林多前書15:3-8)故此,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不容懷疑的事實。
3)門徒與初期教會信徒的改變
門徒因主的復活,生命有極大的改變,以往軟弱,現在勇敢無畏、極力傳揚耶穌基督已復活的福音,甚至不惜為主殉道。若基督沒有復活,誰會為一個已死的人,或為一個謊言而甘心受苦捨命?
還有,當門徒在傳揚耶穌已復活的事實時,沒有一個官方的人敢起來反駁他們,何況「當時目睹復活主的五百多弟兄,有大半當時還在」,他們就是最好的目擊證人,還有甚麼比這個事實更能令人口服心服呢?
4)外邦人歷史文獻的證明
羅馬歷史學家有極多關於耶穌基督的記載。在研究猶太人歷史,最具權威的為歷史學家Flavius Josephus,他並不是基督徒,他曾任羅馬帝國三個皇帝的顧問,他的著作在第一世紀的歐洲極被重視,程度僅次於聖經。他的《猶太戰爭》(The Jewish Wars) 及《猶太古史》(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內中對耶穌一生有很詳細的記載,並肯定說,耶穌乃藉著童女馬利亞懷孕而生,門徒的改變、福音的廣傳乃是因耶穌復活之故。
此外,被譽為羅馬帝國最偉大的史學家Corelius Tacitus、Suetonius,和羅馬著名律師及作家Pliny the Younger、羅馬皇帝 Hadrian的官方記載等等,都一致肯定地指出耶穌基督的降生、受難、空墳墓並不是虛構,乃是千真萬確的史實!
5)教會與基督徒生命的見證
如果耶穌基督沒有復活,祂的福音怎能歷久不衰?教會怎能屹立世界各地堅強地為基督作見證?即使當教會遭受由撒旦而來,不能勝數的惡毒攻擊,信徒遭殘殺、囚禁,經歷不能言喻的迫害時,福音依然被廣傳,因為基督的福音永遠不能被捆綁。而福音所到之處,如野火燎原:社會惡習被鏟除、人心悔改歸主、生命被更新,每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親身經歷了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
親愛的讀者,你認識這位愛你至切,為你捨命,而且為你復活的主耶穌嗎?